南海古佛  降       九十六年十二月廿六日

第二十章  刀兵劫

佛云:「若問世上刀兵劫,但看夜半屠門聲。」人世間之所以會產生刀兵劫數,乃因為「弱肉強食」的緣故。

在上古時代,物與物爭的時期,由於動物們沒有雙手可以耕種,因此農作物便無法生成,唯有仰賴天地的自然生成;但物類的急速繁衍後代,農作物卻趕不上物類繁衍的速度,因此在萬物得不到植物的供給時,便彼此殘殺而啃咬獵食。直到人與物爭的時期,人類開始了一切耕作,而動物們便成為人類的食物來源,靠海的便捕魚,依山的則捕獸,到後來豢養牲畜,養大了便進行宰殺,從此人類便長期生活在肉食的日子當中。

眾生不見有人遭逢蛇吻,其家庭成員便連續對蛇的辱罵,甚至想要捉來宰殺。是否有人知悉「萬物皆有靈性」,人類雖自古有萬物之靈的尊稱,卻無萬物之靈的善良行為,每每鬥爭,互相陷害,皆屬牲畜才有的行為。是否有人觀見搶奪的人,四處搜括不義錢財,甚至奪人性命,這些都是過去冤家因緣成熟的互報因果。而刀兵劫數最嚴重的,尚可導致戰爭,有時是國與國之間的戰爭,有時是地方與地方彼此的戰爭,有時是一個團體與另一個團體的彼此爭鬥殺戮,而這些因緣都與殺生業報脫離不了關係。

昔時,《釋迦牟尼佛》為釋迦族頭痛三日,其因在上溯的年代中,曾為一小孩童茹素不食葷,村中有池塘養有一隻大魚及許多小魚,村人五百員去除池水而宰殺眾魚,小孩童僅好玩性的打了大魚頭三下,於如今卻需頭痛三日。釋迦族人合計五百名,雖然《目連尊者》慈憫不忍,欲救眾等且收於於缽內,出離城中,無奈是業力難逃,到頭來仍化做血水一灘。

佛示末法眾生,欲求延壽,非勤於護持生命,實不足以延壽也。而放生者使物命減去一次刀兵之劫,便結一段萬世善緣。眾生莫認為小善而疏忽其重要性,當知世人之衝突,皆從細微小事中產生;惡業亦如是,從細小之事「積沙成塔」,而業緣成熟時,乃避之無門。過去生中,宰殺諸物命,時機一旦成熟,便將藉由「刀兵劫數」,使眾生之福報等級重新整頓,屆時原有的萬貫家財,遠遠不如一袋米、一隻雞。過去人家貧窮,因為一隻雞,轉生為富貴人家;過去富裕身,為了一粒米,淪落成乞民。

是故,唯有把握每一日當下的因緣,殷勤「行善修福慧」,人生盡量「戒殺生」,積極放生,護持生命,以逐漸消減些殺業怨戾,使社會再現祥和之一面也。

 

南海古佛  降          九十七年一月二日

第廿一章  雷劫

天雷,自古以來即是嚴律、嚴懲之代表,而雷神是最鐵面無私的。凡是世間靈物修行有素,諸如:樹神、狐仙、魚精……精靈等類,每逢五百年,必有一次大劫數,而皆離不開(雷、火)二劫。若是無法避開雷火二劫,自然化為灰燼;若是避過雷火二劫,便再有五百年之修行。

然而,人類既非修行之精靈等物,何以有雷殛之事發生呢?有人云:下雨天,打雷日,不宜在樹下,不宜手持釣竿,以免導引雷火之殛;而且雨季避免接近電塔、電桶等處,自能不受雷殛。沒錯!只有能注意到這些,便可避免遭受雷殛;但似乎又並非完全如此,便能完全免於遭受雷殛之劫厄。有些雷火幾乎是像在找尋目標一樣,同時有許多人在,卻會繞圈、轉道、巡訪,待目標尋獲之後,才正式展開雷擊,實在是不可思議!

《三世因果經》云:「雷打火燒是何因?前世誹謗修行人。」所謂的修行人,並不是單一指定有宗教信仰的人;佛陀所云的修行人,是在日常生活間,修持人道的人,而此等人便稱之為道人,不是狹義的指出家人為僧。凡是世間之貞女、烈婦、忠臣、孝子、仁君、義士,皆稱為修行人,或稱之為僧人。對於這種有修行人道精神的行者,若是對其製造有損名譽、有損人和之情事,皆為謗僧,乃犯「雷火劫報」。至於有多少事,一事有多少雷火劫,皆依所犯事項之輕重而定。

在五十年前,於美洲有普麗絲,年僅三十歲便遭雷吻;而此雷球深深地擁抱住普麗絲,從口進而右腋出球。雖然人與雷的激情不久,但普麗絲已經是內臟燒焦,面部整個黑灰,難辨尊容。說到此事,甚為離奇,此雷球乃是從天而降,雖然是又細又小的一團發著火的球,卻同時繞過這家女主人的房間,衝到客廳,而客廳裡有女主人的二個兒女及弟弟正在鬧著玩;但是雷球停了一會兒時間,好像在思考什麼事情一般,隨之又衝上二樓,繞了二個房間,打進一處尚未巡視過的房間,對著床上右邊的女子普麗絲予以雷擊,但左邊亦有一名女子卻偏偏不挑。

追溯普麗絲在多生以前,曾經是蘇州境內的一名紅媒,但私德不佳,喜好談論他人之是非長短。最不該是無端造謠,使一名貞節寡婦飽受莫名奇冤,受鄰里指指點點。查紅媒僅是為了要獲得一筆為數不少的銀兩,乃設計謠言,目的是在使此寡婦就範。其中原由,乃因某富豪看中寡婦姿色,想納為妾,豈知寡婦堅持節女不配二夫,因而誹謗其名節。是以故,普麗絲及該富豪皆被冥君判以六世雷火劫報。

奉勸世人,非真實有的事,切勿輕易流傳或造謠生事;縱使已發生的事,在未釐清前因後果之時,亦不可妄下定論,而徒增口業。深願大眾出言必善,說話柔軟,凡事審慎,方可免於出錯,有時候一個錯,怕的是萬劫難復!

 

南海古佛  降           九十七年一月九日

第廿二章  劫賊厄

世間紛亂,人心敗壞,凡夫不思耕耘,喜好不勞而獲,於是劫匪叢生,造成社會動盪不安,形成人心惶惶。

眾生在侵奪他人財物之時,自然是心生歡喜,只要奪過手,便可以少奮鬥數十年,乃至一輩子花用不盡。因此,有心人便開始進行有計畫性之搶奪、綁架…等惡劣行徑,使得社會人心不安;至於,被劫匪所搶奪財物之人,則心中忿恨難消。有些被害人原本生活已是在困境邊緣,再被搶奪財物之後,剎時由困境轉為悲苦生活,心中怎有不恨,全家怎有不怨呢?雖然是一個人被搶奪,卻是一家族遭受困厄,生活怎能不悲、心中怎會不恨呢?今日我劫人,他日人劫我,只是身份互不同罷了;而搶奪並不是天天發生,也不是無法預防,只要提防陌生人,大都可預防。但有些強取豪奪的,往往都是自己人,不是親戚,便是同學或同事,乃至朋友及生意夥伴。

在六十年前,於新竹地區,有何姓人家,在地方上算是非常富裕;何家有兄弟二人,何兄未娶,何弟已婚,事業有成,人脈頗廣。在何父年老體虛之際,為兄弟二個分家,唯留一棟別墅做老人居住之用;後來何父魂歸離恨天,為人弟的竟然想吞下父親遺留下來的別墅,何兄因念及弟弟育有子女,而自己未婚,也就不計較的無條件放棄持分權。後來,何弟更妄想兄長的財產,每每對兄長進言:「我的好哥哥啊!你到現在將近半百,尚未娶妻,而我卻子女有多名,不如哥哥你就從中挑選一名較合緣的過繼為子女,也好日後有個寄託。」何兄回答:「也好!」於是,擇日認下義子。不久,何弟又進言:「我的好哥哥啊!雖然你有了義子,但是你年紀漸大,將來若是有個不測,這遺產稅蠻高的,平白要損失一半給政府,到時父親及你的一生心血,都將無故損失殆盡。」何兄回答:「也對!」隨後便將名下一切財產都過名給義子。

在其義子年紀漸長,乃受親生父親之影響,對養父下逐客令,言道:「養父啊!論輩份,您是我的伯父。如今您年事已高,應該到適合您年紀的地方去才對,我以後會很忙,您還是快點準備好行李,我已經聯絡好養老院要接您過去住。」何兄言道:「我的養子啊!感謝你的好意,不用費心了,我立即就走。」不久之後,何兄乃看破紅塵,修行而去。

追溯何兄之過去生中,乃為官府中人,非常喜愛結交一些政商名流,但並不是單純的交友,而是經常想借官場中的權勢,對一些下屬官員及生意人進行明禮暗賄諸事,搜括民脂民膏,不在話下。而現世一些被何兄索賄過的政商,紛紛投胎來到何兄家作為親人;所幸何兄晚年看破紅塵,修行而去。若是尚留念財產房舍,則將要受性命不保之劫厄,因為當時的義子已經準備好,足以令人癱瘓的針劑要對其注射;另外,何弟更準備好繩索,要將何兄製造成自殺情形。所幸何兄心中並不留戀財產房舍,斷然修行而去,才免於死劫。

以上事例,奉勸世人,切莫以為不勞而獲的是好事,更不可以為手足之物可以侵佔,若是暫時借用,無可厚非;若是長期佔用,於未來世中,乃有身遭劫賊之厄。小至一張紙都不能佔用,若有惡意佔人紙張,來日必當歸還布緞以為償,得失之間,自我省思也。

若有眾生已犯佔人便宜之過失,有對他人之物不告而取,或有令對方為難,不得已須送與之情事,則當深深懺悔,並且立志行善佈施,造福人群,乃可逐漸解消以往佔人便宜之業,如此劫賊之厄,何懼之有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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